各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我校参与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们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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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