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6-09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对接学校科技、人事、财务、就业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地大校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附件2),大力宣传学校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开发利用科研助理岗位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科研助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发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为科研人员提供专门的经费预算、使用、报销、决算等专业财务服务。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有关科研项目(如湖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时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同时鼓励科研经费较充裕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经费较大的横向项目。各单位要充分挖掘资源和自身潜力,做大做强科研助理队伍,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各单位请与2022614日前将本单位科研助理开发数量(附件1)发送至科发院基金办邮箱changliu@cug.edu.cn,联系电话:****5043,联系人:刘畅。

 

 科学技术发展院 人力资源部

学生就业指导处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269

附件1

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统计表

序号

项目负责人

二级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合同金额

起止时间

开发数量

备注





































 

附件2:    《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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