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前瞻布局,扎实做好2027年度重要科技奖励项目的培育、遴选与申报工作,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开展2027年度重要科技奖励拟申报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奖励类别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拟申报2027年度以下科技奖励的项目:
1.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创新奖。
3.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
二、相关提名要求
以下提名要求仅供前期申报摸排参考,具体条件及相关规定以各奖项正式提名通知为准。
1.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3年5月31日前)。
2.申报湖北省自然科学奖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且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4年12月31日前)。2026 年度省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和第一完成人将不得申报 2027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出生日期应在1982年1月1日之后。
3.申报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在 应2024年12月 31日前完成评审或验收等工作。技术发展迭代较迅速领域的成果,可放宽到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出生日期应在1981年12月31日之后。标准类成果应为自然资源领域发布实施两年以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所有成果需提前完成自然资源部成果登记。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加强重要科技奖励申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谋划,立足学科优势与特色,全面梳理已有科研成果,深入挖掘具有申报潜力的优秀成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填写《2027年度重要科技奖励拟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本次成果征集将作为学校统筹布局2027年度各类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重要依据。科学技术发展院将结合征集情况,择优遴选具有培育潜力的成果,建立科技奖励成果培育库。入库成果可依托202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予以支持,开展重点培育。
3.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新教学综合楼B1605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669436265@qq.com。
联系人:殷老师、李老师
电 话:67885042、67885968
附件:2027年度重要科技奖励拟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