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地球科学领域高质量科学文化公共服务供给,特设立“科普作品创作与出版专项基金”,持续加大对优秀科普图书的原创产出和出版支持,对于原创科普选题图书的正式出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科普图书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地球科学相关知识普及
地球的历史、演化及组成,地质事件,矿物,岩石,地震,遥感,地下水,古生物,海水的运动,海底地形,构造和运动。
2.应急知识类
极端天气和地震、地质、水旱、海洋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避险。
3.国家战略解读类
碳达峰碳中和、碳固定,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宜居地球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成果。
4.前沿科技、重大工程类
先进制造技术,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地、深海探测,新能源技术,重大技术设备攻关,人工智能技术,网络空间安全。
5.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类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节能降碳,环境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绿化,生物安全。
6.科学人物及科学家精神类
围绕地质科学家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西迁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探月精神、新时代北斗精神等,挖掘支撑基础研究发展的中国特色创新生态的内涵,大力弘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广泛宣传基础研究等科技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
(二)作品要求
作品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出版要求,要体现科学性,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要体现艺术性,增加图书的趣味性和可读性,语言通俗有趣并严谨,图书要呈现出图文并茂的特点,语言生动流畅、富有特色和感染力。
要重视实用性,表达准确、严谨、公正的科学观点,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独具特色,把高深、复杂的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科学技术用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文字、绘画等形式呈现。
要保证原创性,作者要恪守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及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不弄虚作假。
要突出创新性,在保证科学技术被准确、完整转述的基础上,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加强创新,从而使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易于为大众所理解和接受。
(三)申报说明
1.申报个人或团队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
2.出版基金的创作期限为1年。逾期未出版的图书,将取消资助资格,并取消未来三年本基金的申报资格。
3.基金审批采用自由申请、专家评审、科普中心审批、出版社组织实施的原则。
(四)时间安排
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基金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章(扫描)后,于2024年9月25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东区教学综合楼B1604,PDF版发邮箱:562905439@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一璇、殷茵
联系方式:027-67885042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