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24点击:

各相关部门:

按照《2017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我会于前期组织了征集选题及《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编制工作,经省委宣传部审定批准,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审核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从2017年9月23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7880786

电子邮箱:kyc013@cug.edu.cn

附: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UploadFile/EditorFiles/2017052411494273499.doc

社科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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