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发展研究奖(2010-2011)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5-24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发展研究奖暂行规定》,即将开展湖北发展研究奖(2010-2011)评选活动。湖北发展研究奖(2010-2011)评选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咨询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策论性研究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其它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2、研究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对促进湖北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3、 研究成果被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对推动湖北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书面证明材料);研究成果虽未被 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但经专家评审认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须有专家评审鉴定书面材料)。

4、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5、申报成果的产生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6、已经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办法

1、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进行,我校限报5项成果。

2、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2012年7月1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附件)申报成果原件成果应用证明或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必须是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省政府咨询委员会主持的专家评审会所作的评审或鉴定意见),以上申报材料必须纸介质一式五份、电子介质(DVD光盘)一份同时报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办公室(行政楼504),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李想姣67880786

附件: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 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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