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通知

发表时间:2016-05-24点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5年度能源

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5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四)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五)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六)能源行业其他重大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申报单位包括:

(一)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他大型能源企业;

(四)在民政部注册的能源行业协会和学会,各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6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六、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将通过随机抽取产生专家的方式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打分, 得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后,向获奖单位和个人授予获奖文件、奖牌和证书。

七、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得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六)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能源研究会承担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征集、会议组织等具体工作。

八、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报送至社科办(行政楼403),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想姣

电 话:67880786

邮 箱:kyc013@cug.edu.cn

附件: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点击下载此文件

社科办

2016年5月10日

专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