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旨在引导和激励我省社科理论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为主,以研究现实发展问题为主,以研究湖北地方问题为主的原则,把湖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作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加强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理论创新,繁荣和发展湖北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指南》分二部分,资助研究课题171项。第一部分为湖北发展专题研究,设重点项目20项(条目前打*),一般项目101项;第二部分为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设一般自选项目50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2万元。课题分类既以学科为基础,又不受学科限制,强调多学科共同参与。第一部分(湖北发展)研究选题应参照《课题指南》要求选择具体申报题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部分题目。第二部分(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选题根据学科发展自行选题,《课题指南》没有提出具体参考题目。
三、申请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最终研究成果宣传转化要遵循“先鉴定、后出版(发表)”的原则,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如不能满足课题研究需要,不足部分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筹集,并保证按时完成。
五、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等)请从荆楚网(http://www.cnhubei.com/)或湖北理论信息网(http://www.hbllxx.com)上下载。
六、材料、时间要求: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未发表论文、未出版专著打印稿等)一式10份,研究成果不得透露申请者个人或单位信息。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电子档发至kyc013@cug.edu.cn。
2、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为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150元,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每项100元。
3、申报时间2009年11月25日止。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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