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7-13点击:

各单位:

根据《202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有关安排,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个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没有结项等级的成果,应由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及发表文章的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另行出版。

3.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4.申报成果形式须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5.申报成果原则上为独著,如合著,著作权人不得超过3人。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成果文库申报与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互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2026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上传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8月3日零时至8月12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 申报人如通过指定申报出版机构进行申报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并根据对方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如需办理校内盖章的,在科研管理平台申请用印)。

3. 申报人如通过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进行申报的,应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尽早办理“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意见”,并应于8月6日提交以下材料至科发院社科办B1603,电子材料发送至fanping@cug.edu.cn:

①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附件2,已经办理“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意见”)

②纸质《成果概要活页》1份

③纸质成果书稿1份

④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1份

⑤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⑥以上材料相应电子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附件:

1.指定出版机构名单.docx

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doc

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doc

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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