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1-16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发布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作品时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要求

我省社科工作者、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时间内的科研成果;省外集体和个人上述时间内研究湖北问题的成果。

合作者最多限4人。合著作者非第一作者申报需获得第一作者同意。

(三)参评成果要求

1.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以非汉语类形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2.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系列论文是指围绕同一主题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以上),且第一作者相同。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

3.研究报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需有发表载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二)分组申报: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哲学与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新闻学)、文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与体育学、艺术学、民族学与文化学(宗教学)、市州组

(三)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奖,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四)不予受理成果: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6.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

三、预计申报形式

网上申报+线下提交材料。预计20262月底至3月中旬申报,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四、学校工作安排

1.申报详情统计。请各学院充分动员教师梳理申报成果,填写申报统计表(附件1)于1月21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办邮箱jiangshan@cug.edu.cn;

2.申报材料准备。请老师着手准备申报材料,填写《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 ),学校将结合申报统计表,开展专家辅导,辅导时间另行通知(预计在1月底,2月初)。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1月16日

科发院联系人:姜老师  027-6788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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