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专区实施办法》(下文简称《专区实施办法》)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教育部初审,现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6项推荐名单予以二次公示。
公示期为1月4日至1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科学技术发展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拟推荐名单如附件所示。
联系人:姜老师 教学综合楼B1604
联系邮箱:jiangshan@cug.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