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立项文件已经下达。依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5号)规定,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单位组织立项的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立项任务书。相关要求如下:
1、省基金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执行期为3年,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杰青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
2、省基金面上类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不需要填报任务书,项目完成后将依据项目申报书中的任务指标进行验收。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面上类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请严格遵守省科技厅和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3、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内容认真填写重点类项目立项任务书,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对应的目标任务指标。
4、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推荐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于12月8日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在线填报任务书,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有水印的任务书,于12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任务书(创新群体项目任务书中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手写签字)交到科发院基金办(综合楼B1603),任务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校内联系人:科发院基金办 刘畅 许南茜 ****5043
省厅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李慧 027-8713363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