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已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子课题)及资金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9-28点击:次

为扎实做好学校已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深地、油气等专项)等任务(子课题)立项管理及资金动态监管工作,切实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压实项目管理责任,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经国家资金监管系统监管发现,我校多个已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子课题)暂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立项(详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对照清单尽快核实子课题负责人信息,督促子课题负责人准备任务书、合作实施协议、课题与子课题双方盖章确认的预算页等立项材料,于10月15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立项流程,并将纸质立项材料报送至综合楼B1605办公室备案。

2.针对任务书明确说明需要自筹经费配套的子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抓紧完成自筹资金筹措与配套经费开卡工作。项目中期检查前,自筹经费配套比例应不低于任务书承诺的50%,配套经费开卡办理流程参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经费立项开卡的流程说明执行(详见附件2)。

3.项目组应规范使用配套经费。任务书已明确预算的,须严格按照预算规范执行;前期未约定配套经费预算的子课题,项目组内部应制定自筹经费使用预算,做到有据可依,保障后续各类核查、检查。

联系人:姜珊  027-67880787


附件:

1.暂未在科研系统立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清单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经费立项开卡流程

(附件通过科研秘书群发送)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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