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校级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6-27点击:

各有关单位、有关团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精神,服务湖北省“51020”现代产业体系、“61020”科技创新成果体系、“71020”高校学科创新体系建设,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扎实推荐教育强国建设地大实践的行动方案》,学校拟面向急需学科、新兴学科以及面向未来发展的学科,遴选一系列校级创新团队。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及学科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团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战场中发挥作用,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能力,在运行成熟的校级团队中择优建设一批校级科研平台。

2.坚持按需设置、择优支持

以“按需设置、定期评估、择优支持、动态调整”为原则,按照“人-事-时-效”设计行动指南,精准施策,择优扶持。

3.坚持目标导向、突出贡献

按照“一团一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团队考核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二、建设类型

1.基础科研团队。

以提升学校基础科研能力为导向,以提高学校对前沿科技的影响力为目标,重点突破高水平学术论文、入选十大科技进展、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等;

2.技术研究团队。

以提升学校科技攻坚能力为导向,以提高学校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响应能力主要目标,重点突破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科学装置、平台建设等。

3、成果转化团队

以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导向,以提高学校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主要目标,重点突破国家和区域产业技术痛点的高质量技术转移等。

三、建设方式与规模

每年由学校发布建设指南领域,采用“揭榜挂帅”与“赛马制”相结合方式,每个领域建设1-2支科技创新团队,每支团队8-10人,5年内拟建设30支左右。

四、支持保障措施

学校每年为获批的团队提供经费等支持,同时作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XX研究院/XX中心”培育,2年内按照《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论证通过,则正式授予校级科研机构。鼓励团队创新体制机制,提升自我造血功能。

五、管理与考核

团队获批后,需与学校签订建设协议,以4年为期限,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一团一策制定考核标准。团队每年提交进展报告,期满考核。考核优秀,滚动支持,考核不合格,取消团队及相应平台。

六、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报校级创新团队申请书,于2025年07月03日前,将纸质一式2份和电子版一并交至科发院1603办公室,联系人:刘强,联系方式:027-67880787。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首批校级创新团队领域指南

附件2:校级创新团队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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