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近期基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如下: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完成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有关科研成果、证明信、推荐函、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等电子扫描件),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基金委《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
系统账号:
有账号申请人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报;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
新入职(正式入职)无系统账号申请人,请联系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开设账号,请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二级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二、进度安排
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版》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撰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一)2023年3月8-9日,集中形式审查自查会。
科发院组织线上分类集中形式审查自查会,各申请人选择相应会场参加集中自查,具体会场和时间段另行通知。
(二)2023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提交。
(三)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前,二级单位组织形式审查。
(四)2023年3月20日上午12:00前,学校形式审查及申报推荐。
各申请人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提交,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完成审核,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年度项目申请。
三、重要事项
项目申请人及所在二级单位认真、反复阅读《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避免限项和形式问题。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限项政策调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主持+参与由1+N调整为1+2;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分)、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加强杰青、优青与其它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要求。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科研诚信、伦理与行为规范: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造假等科研不端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请各二级单位负责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联系方式
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咨询等方式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校内咨询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发院基金办。
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电子邮箱:support@nsfc.gov.cn
校内联系方式:https://kjc.cug.edu.cn/bmgk/yxxx.htm
基金办公室:027-67885043
电子邮箱:xmsbtz@cug.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