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一、项目类型与申报条件
2025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 、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申报条件:
类型 |
子类型 |
申请人必备条件 |
面上类项目 |
青年项目(原则上10万元,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2年) |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经单位认定可视同固定研究人员); |
2.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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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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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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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面上项目(原则上10万元,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2年) |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经单位认定可视同固定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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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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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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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不包含省联合基金、指导性计划)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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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类项目 |
杰出青年(30万,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3年) |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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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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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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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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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群体(50万,经费包干制,实施期限3年) |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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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牵头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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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牵头申请人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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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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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群体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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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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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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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中心 |
基础科学中心(500万,经费预算制,实施期限3年) |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
2.牵头申请人应当是本领域国内知名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的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项目应聚焦我省优势基础科学领域、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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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牵头申请人和参与人年龄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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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团队应当是在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形成的优秀多学科交叉科研团队,包括牵头申请人1人,骨干成员不超过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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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人同年度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不超过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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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牵头申请人和骨干成员,与省级技术创新类计划项目和省基金其他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同年度申请或参与申请不得超过1项。 |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基础科学中心、联合基金等省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基金项目申请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类项目及其相当层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杰青项目。包括:
国家级: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含青年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含青年拔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楚天学者(不含楚天学子)、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等。
5.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2025年度省创新群体项目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
三、申请要求及说明
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学院、学校择优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对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今年我校面上类、重点类分配名额发送至各学院。 为加强青年科研人才储备培养,各单位推荐青年项目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项目申请总数的50%。今年我校面上类、重点类分配名额单独发送至各单位。
对于2024年度上会的国家优青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省杰出青年项目的指标单列。对于2023年度按期结题验收且验收评审等次为优秀的2020年省创新群体项目团队骨干成员申报省杰出青年项目或面上类项目的(限1项),指标单列。由武汉市科技局推荐的人才类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面上类项目的,不计入依托单位推荐限额数。
1.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包括:①省基金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类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2.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须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四、申请人项目申报流程
1.获得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
2.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在线填报申报书并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其中审查意见表、申请书封面、依托单位审查意见3处需要盖学校公章,此处为形式审查重点,请务必注意。(审查意见表的审查意见请到科发院B1603签字,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内容请自行拟定。)
学科代码按GB/T13745-2009“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填写。A表示一级学科、B表示二级学科,学科代码-2009。
3.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30(学校于10月12-14日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资料及附件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3.请各单位尽快落实推荐人员名单,如有调剂需求的尽快反馈基金办,以便全校统筹调剂。
4.配套经费情况需据实填报。
六、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基金办 027-67885043
省厅政策咨询: 027-8713363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135733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