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报通知已通过系统邮件的方式发送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规定“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现将相关安排如下:
一、计划书提交程序
1、2024年9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提交计划书电子版,二级单位审核计划书,如有填写问题审核退回计划书,项目负责人修改后及时完成线上提交。9月9日16点前科发院线上审核提交;
2、2024年9月13日前退回的项目计划书,按要求重新修改后提交,科发院复审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计划书电子版审核,有问题将退回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
3、2024年9月17日前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计划书2份(其中一份最后附申请书签字和盖章承诺页)和申请书1份纸质版。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后交科发院;
4、个别项目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提交要求:
1、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受纸质材料方可打印;
2、计划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最后附申请书签字和盖章承诺页,申请书一式一份(无需附件);
3、签字盖章页中需申请人和所有项目参与人亲笔签字,所有签字和盖章均需原件;
4、打印申请书最后两页(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负责人和申请人需亲笔签字,合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其中一份计划书最后;
5、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普通装订、无需胶装;
6、盖章报送:涉及合作单位公章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其余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科发院统一办理。
二、填报要求
1、预算部分填写:
(1)包干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预算制项目需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原则上计划书预算表中各科目金额不应超过申请书对应科目金额。项目预算表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3)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批准资助额度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如存在多个合作研究单位,请逐一说明。(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如因批准经费与申请经费不一致而导致原合作协议不再适用,请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内项目分工及经费分配内容应与计划书保持一致。项目负责人存档备查,无需上传。);
(4)批准经费中不含间接经费,计划书中勿列间接经费预算说明;
(5)各项目开支用途及更多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详见《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
2、正文部分:
(1)与申请书相比,不可自行降低研究目标,不可更改参与人员信息;
(2)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3)重点、杰青、优青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写,保持联系畅通,逾期不完成计划任务书填报,基金委将取消项目资助。
如有疑问可致电科发院基金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85043。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