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17点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要求,按照学校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方式

系统账号:

有账号申请人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报;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

新入职无系统账号与学校签订合同正式入职人员请联系各科研单位科研秘书审核身份信息,报送科发院开通账号

、项目申请提交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如下: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有关科研成果、证明信、推荐函、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等电子扫描件)。

(一)2024年1月17日,系统中填写申请书。

2024年33日,系统中正式提交申请书及附件。

申请人形审自审无误后提交,如需退回修改申请书,请联系所在科研单位科研秘书退回。

20243月4—10日,学校组织各科研单位开展集中形式审查

各项目申请人所在科研单位推荐1名本单位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形式审查工作。申请量较大的科研单位可适当增加形式审查人员。

20243月11—14申请人修改完善,科研单位二次形审。

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及附件科研单位根据形式审查要点和退回意见,对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进行二次审查。

20243月1518日,申请人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及附件,学校系统关闭。

所有申请书及附件提交完毕,科研单位在系统中审核提交完毕,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项目申请。

20243月19日,学校统一上报基金委,过时未提交将不予推荐。

三、重要事项

(一)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四)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五)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六)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七)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八)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支持与服务

(一)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含限项政策)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6/

(三)申请代码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5/

(四)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版(通用问题供参考,部分更新政策以2024年指南为准)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wd/01-04/

(五)帮助中心:申请人《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院系所《如何审核项目申请书》等

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

(六)系统及填报技术问题咨询

1、基金委系统最上方“在线咨询”

2、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七)学部指南问题咨询

基金委有关部门联系方式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47/

(八)政策、申报流程、形式问题咨询

学校基金办公室  027-67885043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参考模板).docx

 境外人参与项目知情同意函(参考模板).doc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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