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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湖北省水利专家库专家的函

发表时间:2021-11-12点击:

各学院、二级单位:

接湖北省水利厅通知,现面向全校征集水利及相关专业的勘察设计、建设和管理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工作范围

入库专家参与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洪水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建设项目稽察、质量监督巡查、定额 管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督查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管理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等单位,在水利及相关专业从事技术工作和管 理工作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中公开征集。

三、入库专家类别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类专家和管理类专家。其中,技术类专家按专业类别划分,主要有:水文/规划、地质、防洪/治河、水工、 岩土、机电、金结、施工、环保、水保、移民、造价/概算、信 息化、质量检测。技术类专家主要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 验收、洪水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巡查、定 额管理等。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参与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建设项 目稽察、督查等。

管理类专家按管理类别划分,主要有:运行管理、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监测。管理类 专家主要参与安全评价、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建设项目稽察、督 查、质量监督巡查及督导、质量考核等。一般需要3天以上的时间开展工作。

四、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 廉洁自律。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管理工作10年以上,担任过3个以上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成果的审查、咨询或者设计、施工、管理等相关负责人;熟悉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了解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能保证开展专家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4.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70岁,能够承担现场查勘及技术审查工作。

(二)具体条件

1.技术类专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

2,管理类专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够参加3日以上的专家工作。

五、 专家入库程序

入库专家由所在单位或权威专家统一推荐。按“个人填写专家申请登记表 所在单位或权威专家初审推荐 事业中心 审核——公示——入库”的程序进行。

权威专家是指多次担任过省级及以上相关水利工程项目审查、验收、考核、质量监督、项目稽查等专家组组长的专家。

(一)申请

推荐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省水利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职称复印件。

(二)审核及入库

专家填写申请登记表后,由所在单位或权威专家进行初审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后报事业中心,事业中心进行审核、公示。根 据审核公示的情况,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通知专家本人。

已经在水利部稽察专家库、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技术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不需要推荐,直接填写专家申请登记表,直报或由所

在单位统一报送事业中心。

六、入库专家管理及使用

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入库专家名单。有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或接到邀请3次以上不能参加活动的,不再列入专家库。

入库专家按需进行使用。根据工作业务所属专业或领域等情况,从专家库中分类选取所需专家参加相关审查、验收、评价、 管理及稽查等工作。

七、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的二级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发院成果与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殷老师,027-67885042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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