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校拟参与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5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成果与奖励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27-****5042
邮箱:yinyinemail@126.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