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8〕56号)精神,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现全面启动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学校主要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奖项进行择优提名。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9年度、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我校作为提名单位将统一向省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发放提名号和密码。
2.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发院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公示函须交予学校备档;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在所在单位都进行公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完成人按照《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项目完成人可以于2021年6月15日起在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 (hubei.gov.cn)),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申报密钥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jl.hbstd.gov.cn/right/),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合装成册,“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提名时间要求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执行单位 |
注意事项 |
6月8日 (周二) |
2021年度湖北省科技奖励申报校内动员会 |
各学院科研副院长、拟申报项目组负责人 |
时间:6月8日上午10:30 地点:新教学综合楼B708 预计会议时间一小时 |
6月9日前 |
各学院交拟申报项目统计表 |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
附件2,无需盖章,发电子版至1669436265@qq.com |
6月15日左右 |
发放账号密码 |
科发院奖励办 |
|
6月17日前 |
校内公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 |
项目组、科发院奖励办 |
各项目组根据工作手册要求,填写附件3,发电子版至1669436265@qq.com |
6月22日左右 |
校内形式审查&提名书审议 |
科发院奖励办、项目组 |
各项目组准备含主件和附件的全部纸质材料复印件6份、介绍重要科学发现撰写思路的PPT。具体形式和时间待通知 |
6月29日 |
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 |
项目组 |
|
6月30日 |
提交提名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项目组 |
自行盖章,交至新教学综合楼B1605 |
(一)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含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五、其他说明
(二)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他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
(四)专家提名要求和其他信息请详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6/t20210604_3579181.shtml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殷茵
联系电话:027-67885042
邮 箱 :1669436265@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