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科普文化氛围,培养科普人才队伍,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省科技厅决定联合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举办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可推荐1名选手参加半决赛
二、报名安排
报名选手填写《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内容审查说明》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10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普中心),综合楼B座1604
三、校内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普中心): 何老师 027-67885042
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普中心)
2023年9月19日
原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教育局、团委,省直有关部门,在鄂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科普文化氛围,培养科普人才队伍,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省科技厅决定联合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举办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
承办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三、赛事安排
(一)预赛
预赛由各推荐单位按照大赛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形式不限,于10月10日前完成。
(二)半决赛
时间:10月14日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
形式:成人组现场讲解,中小学生组视频评审
内容:自主命题讲解
(三)决赛
时间:10月22日
地点: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
形式:现场讲解+线上直播
内容:成人组为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中小学生组为自主命题讲解
有关大赛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四、报名要求
(一)参赛人员
凡省内热爱科普工作、具备基本科学素养和科普讲解技能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普爱好者,中小学生均可参加比赛。选手职业不限。已推荐参加过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及历年获得“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鼓励科技馆、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性科技馆,天文馆、气象馆、地震馆、消防馆、地理信息馆等专业科技场馆,以及各级各类科普基地等推荐选手参赛。
(二)报名分组
大赛设成人组和中小学生组两个类别。成人组面向省内年满16周岁(含)以上人群。中小学生组面向省内中小学生,其中年满16周岁选手可自愿参加成人组赛事。
(三)报名安排
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内容审查说明》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参加决赛时,一并提交报名所需所有纸质版表格。
五、半决赛名额分配
(一)成人组选手通过以下渠道推荐产生:
1.中央在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省直部门,负责本系统选手推荐工作,可推荐1名选手;
2.在鄂高校负责本单位选手推荐工作,可推荐1名选手;
3.各市州科技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手推荐工作,可推荐3名选手。
(二)中小学生组选手通过以下渠道推荐产生:
各市州科技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当地教育、团委等部门选拔推荐3名选手,武汉市最多可推荐10名选手,宜昌市、襄阳市最多可推荐5名选手。
六、其他要求
1.为保证大赛公正、公平、公开,根据自愿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可以推荐1名专家作为评选候选人。主办单位会综合考虑区域、部门、专业、性别等要素,按专业、经历等情况进行遴选。各推荐单位应在10月10日前提交《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评委推荐表》盖章版扫描件。
2.各单位预赛组织工作和视频制作费用自行承担。参加半决赛和决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自理。半决赛和决赛的专家聘请、赛事组织等费用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本次大赛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人才与科普处:向梦丹 杜纯 027-87135793
中南民族大学:韩鹏 15207134376
张泽会 17363311855
大赛邮箱:2581573948@qq.com
大赛qq群:680195832
附件:1.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
3.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
4.2023年湖北省科普讲解大赛评委推荐表
5.内容审查说明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