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报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19点击:

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2021]59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22]7号)精神,拟开展推荐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现就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提名渠道和名额

学校可推荐提名候选人3人,其中向中国科协推荐提名2人,向教育部推荐提名1如申报人数超过推荐限额,科发院将组织校内遴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三)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各相关单位及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七)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情况报告1份。主要包括遴选程序、候选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学术道德情况、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院系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党委(党总支)章。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提名书》)电子版1份和纸质材料11份。

3. 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推荐报告、《提名书》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22年1月26日前填报完成,并提交一份纸质材料科学技术发展院B1613。学校评审通过后,候选人在申报系统填报《提名书》,并提交附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老师

电子信箱:1669436265@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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