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我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10月20日上午12时前各学院报送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1),不需要附件等佐证材料。
3.学校遴选后,发送用户名和密码,网上填报通过后,按要求打印、提交纸质版,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地址:V3.0(http://stmp.moe.edu.cn/)。
4.项目公示。
三、时间安排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2.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11月10日报送科发院B1605室。
联 系 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6788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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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