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绿色矿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促使矿业领域内进一步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依据《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修订》(2021),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简称中绿盟)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突出贡献单位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各级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列入国家绿色矿山目录企业和已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矿山企业。
2.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制定绿色矿山标准政策或管理办法;
(2)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
(3)研发出有助于提升绿色矿山的技术与装备;
(4)达到区域性(或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杆;
(5)形成一套完整的绿色矿山服务体系或模式。
(二)突出贡献人物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引领或推动工作者。
2.申报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绿色矿山建设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风尚,在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行政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绿色矿山技术创新专业员。
(1)有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创新技术且效益显著的技术持有者;
(2)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勇于创新,探索新模式并被行业认可的专业人才;
(3)制订区域性绿色矿山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的行政管理人员;
(4)制定了有助于推动绿色矿山服务的标准、规范、模式、工作流程等专业人员;
(5)每个单位只限从“突出贡献单位”或“突出贡献个人”奖申报一项。
二、推荐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通过以下一种情况推荐。
1.突出贡献单位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推荐;
2.突出贡献人物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含地方地方协会);
3.联盟会员单位可以直接申报;
4.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绿盟。无盖章者恕不受理奖项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2.电子版材料
(1)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证明材料电子版;
(2)个人职业照或生活照一张(用于宣传);
(3)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内)。
电子版以“2021突出贡献奖单位+单位名称”或“2021突出贡献奖个人+个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9408668@qq.com),否则恕不受理。
3.其它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绿盟网站(www.greenmine.org.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申报时间
奖项申报截至2021年10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与表彰
1.评选
申报结束后,中绿盟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通过中绿盟联盟网站(http://www.greenmine.org.cn/)与“绿色矿山研究与实践”公众号(zgclsks)公示;
2.表彰
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2022年绿色矿山年会举行隆重授奖仪式。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谢老师 010-53656625/18811402505
赵老师 15652113533
邮 箱:89408668@qq.com
邮寄收件人:芦老师 1364113435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一层103
附件: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
2021年6月17日
全体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的“科技创新”,助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依据《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修订》(2021),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简称中绿盟)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奖项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2021年“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应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凡申报“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应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按照要求提供各种申报材料。以第一完成人申报限1项。
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技术研发项目围绕油气、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及贵金属、化工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类的勘查与测绘、资源高效开发(采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清洁生产、矿山安全与应急管理、矿山智能化与管理等方面组织课题申报;重大工程项目围绕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山水林田湖草工程、绿色矿山产业园区、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包括矿区生态修复、矿区重金属污染防治、矿渣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等创新工程申报。
科技进步类、发明类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基础研究类(参照自然科学奖)、绿色矿业重大工程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2个奖励等级。
(一)科技进步奖、发明奖
已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并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开发成果以及标准、规范等成果可以申报联盟科技进步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新产品、新材料类
结构新颖,有新型功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主要技术指标先进,经批量生产,证明性能可靠;有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符合相关规范,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类
技术水平先进,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降低能耗,促进产业改造升级等方面有很大作用;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申报书的规范性,推荐一、二等奖的成果原则上通过中绿盟科技成果鉴定,特殊情况可与中绿盟相关人员联系。
(二)基础研究奖
1. 在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2. 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发明;
3. 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4. 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5.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申报书的规范性,申报基础研究的成果原则上通过中绿盟科技成果鉴定,特殊情况与中绿盟相关人员联系。
(三)绿色矿业重大工程奖
在省级以上重大工程建设、绿色矿山建设、绿色勘察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大型工程,大型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大型绿色矿井建设工程的科技创新活动建设中,采用新工艺、新模式、新技术,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在安全生产、地质灾治理、节能降耗、废弃物排放、以及对噪声、粉尘、地热等的治理有明显改善。
达到生产或使用的要求,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产业改造升级等具有示范作用。
为保证项目质量,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需经过中绿盟组织专家到现场核查。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可直接申报,亦可通过全国性专业协会、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等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申报材料
“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附件材料。各类申报书需按照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1.系统提交。登陆http://yun.greenmine.org.cn注册申报单位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2.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书正文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并胶装成册,单位盖章后寄送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秘书处。非金属矿行业的相关奖项由中绿盟非金属矿专委会组织,材料寄送中绿盟非金属矿专委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桥北金燕龙大厦0805北京依依星科技有限公司)。
四、申报时间
重大工程奖须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联盟安排专家于2021年10月15日核查工程现场。
其他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10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提交、邮寄或送交申报材料接收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 谢老师 010-53656625/18811402505
王老师 13910202217
杨老师 010-53688356/13973169860
冯文祥(非金属矿) 18301216601
刘 莉(非金属矿) 18701083278
申报系统咨询: 赵老师 15652113533
邮寄收件人:芦老师 1364113435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一层103
六、其他事项
请到中绿盟官网www.greenmine.org.cn下载《2021年度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等相关附件,并注册申报单位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附件:
3.附件 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修订(2021).doc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