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限报10项,省厅没有经费支持,无经费保障的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创新团队要求详情见省教育厅通知及相关附件。
要求各学院于7月5日前反馈申报意向,学校根据申报意向确定申请人并分配申报账号,申报网址:http://ust.e21.cn/。网上申报平台关闭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和发送公函及清单,逾期、超额省厅均不予受理。
科发院
20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