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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与学术卓越发展,整合学术资源,汇聚学术力量,引导教师聚焦长江流域科学研究,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区域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该专项采取后补助形式资助研究区域聚焦长江流域沿线,且获得国家基金项目资助者。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区域引导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18〕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8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科学等项目(简称“国家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人才团队项目)。
2.国家级项目任务书研究区域确定为“长江经济带”涵盖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
3.申请人为学校在册教师及在站博士后。
二、申请程序及过程管理
1.个人申报。申请人据实填写区域引导专项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1),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科学技术发展院(教学综合楼B座1604办公室)。
2.项目遴选。科学技术发展院组织“地学长江计划”工作组专家遴选拟资助项目,确定资助强度,并在全校公示。
3.项目立项。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并完成立项程序,若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者可合并立项或指定项目负责人。
4.过程管理。获资助项目过程管理、经费拨付、节点考核等执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规定。
5.结题考核。按期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研究任务并结题。
三、资助强度
本专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19年11月截止),学校根据资金情况、申请数量、项目类型等确定资助强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肖平,教学综合楼B座1604办公室,邮箱:xp1206@cug.edu.cn,电话:67886462。
附件1:区域引导计划2019年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