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通知详见科技部网站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8/t20180803_141054.htm。
此次发布指南包含7个重点专项包括:
(1)“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
(3)“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
(4)“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
(5)“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
(6)“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重点专项;
(7)“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专项的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为了做好学校的申报工作,现将安排如下:
1、请有意申报老师认真阅读科技部通知中相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形式审查要求,确定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将填好的“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简表”(附件1),学院汇总后于8月16日(下周四)17:00前将申报简表发送至科发院联系人邮箱:xp1206@cug.edu.cn。
2、科发院汇总申报信息,并对有申报冲突的项目组织协调工作;
3、通过学校和推荐部门遴选确定的项目方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4、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00至9月25日17:00。
5、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肖平,027-67885043。
6、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是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简表
附件2.预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