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报

关于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25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详见科技部网站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22_136993.htm。

2017年第二批项目将支持我国与19个国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数约为252~281项左右,原则上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合作国别和组织包括:

1.1中国和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2中国和法国政府间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

1.3中国和比利时(瓦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4中国和英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5中国和匈牙利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6中国和波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7中国和澳大利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8中国科技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合作项目

1.9中国科技部与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合作项目

2.0中国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JST)合作项目

2.1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

2.2中国和韩国政府间科技联合研究项目

2.3中国和韩国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2.4中国和泰国政府间双边联合研究项目

2.5中国和泰国政府间三边联合研究项目

2.6中国和越南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2.7中国和以色列政府间产业技术联合研究项目

2.8中国和加拿大政府间合作项目

2.9中国和日本科技联委会合作项目

3.0中国和欧盟政府间合作项目

3.1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2中国和保加利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3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4中国和以色列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和旗舰项目

3.5中国和以色列政府间联合实验室项目

3.6中国和希腊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7中国和俄罗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专项的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为了做好学校的申报工作,现将安排如下:

1、请有意申报老师认真阅读科技部通知中相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形式审查要求,确定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将填好的“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简表”(附件1),学院汇总后于2018年1月2日(下周二)17:00前将申报简表发送至科发院联系人邮箱:xp1206@cug.edu.cn

2、科发院汇总申报信息,并对有申报冲突的项目组织协调工作;

3、通过学校和推荐部门遴选确定的项目方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4、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3日8:00至2018年2月9日17:00。

5、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肖平,027-67885043。

6、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是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简表

附件2.预申报书模板

附件3.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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