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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华北克拉通破坏”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发布

发表时间:2017-06-09点击:

国科金发计〔2015〕71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重大研究计划“华北克拉通破坏”2015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报。

附件:“华北克拉通破坏”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华北克拉通破坏”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项目指南

实施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通过对华北克拉通破坏的研究,认识和揭示克拉通破坏对大陆形成演化和地球圈层相互作用的意义,为资源战略预测和地震灾害预防提供新思路和科学依据。

一、科学目标

从地球系统科学的角度,高度集成现代地球科学、数理科学和信息科学的探测手段、分析技术和利用高新技术为先导的观测、实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认识华北克拉通破坏的时空分布范围、过程与机理,克拉通破坏时地球内部不同圈层物质的性状、结构与相互作用,克拉通破坏的浅部效应及对矿产资源、能源、灾害的控制机理,提升人类对大陆形成与演化的认知水平。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是克拉通破坏。

三、2015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本重大研究计划已到后期,经指导专家组研究决定,后期资助和实施重点为: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有效地推动学科交叉与实质性的合作研究;②强化支持新突破点。2015年主要以“集成项目”予以资助。

(一)2015年本重大研究计划遴选项目的原则。

1.围绕本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

2.突出顶层设计,加强集成升华。

(二)2015年拟重点资助方向。

1.克拉通破坏对陆相生物群的影响;

2.克拉通破坏与成矿。

四、2015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2015年度计划资助“直接费用”1000万元,集成项目的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项目布局的实际需要而定。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不限项。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5年10月28日至30日16时。

2.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华北克拉通破坏”,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集成项目的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5个;集成项目的参与者必须是重大研究计划的实际贡献者,主要参与者不超过9人。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7)申请人应当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依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时,应当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4.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地球科学部负责受理及后续工作。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每年将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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