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请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长期受理。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把身份证号、手机号发送到cugfzb@126.com,以便学校管理员开通申报账号。
联系:科技处发展办 张云姝 67885043
科技处
2008.6.27
申报说明
申请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与学校科技处联系,由学校管理员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分配项目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线填报申请(网址:http://fund.cscse.edu.cn/Login.aspx点击页面上的“基金申请”),填报完毕通过系统打印申请单位意见表;
3.将申请单位意见表,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注意:时间须满1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到科技处发展办。 注:以上材料只需提供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