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促进和加强我校新进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于2012年9月13日组织受理了201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现组织2013年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受理的人员范围:2012年9月13日以后留校的教学、科研、学工一线的青年教师,师资博士后可以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研究周期: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资助经费额度:Ⅰ类学院教师4万元、Ⅱ类学院教师2万元。
Ⅰ类学院包括:资源学院、机电学院、地学院、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地空学院、材化学院、GPMR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环国家重点实验室、三峡工程中心、地调院。
Ⅱ类学院包括:计算机学院、信工学院、数理学院、信息中心、珠宝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工处、艺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教研究所、体育课部。
二、提交人员名单、分年度经费预算表和任务书
请各单位组织青年教师填报分年度经费预算表和任务书,于10月15日前把人员名单一式一份、分年度经费预算表一式两份、任务书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到科技处(请单位集体报送),理工类送到人才与基地建设处(行政楼424),人文社科类送到人文社科办(行政楼504),同时把人员名单的电子文档发送到165597360@QQ.com。
预算科目的说明:
1.设备费。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不含住宿承包费)及市内交通费。
5.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6.专家咨询费(不超过该科研项目总经费的5%)。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
7.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文献资料检索与购置、专用软件购置、专利申请与保护的费用。
8.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9.劳务费(不超过该科研项目总经费的5%)。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校科研业务费不提管理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支出和探亲性费用、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严禁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咨询:人才与基地建设处 蒋 凤 67880788
人文社科办 李想姣 67880786
科技处
2013.9.13
附件1:人员名单格式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分年度预算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3:任务书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