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有意思的科学” 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讲好科学故事,动员和激励广大师生参与科普创作和实践,发掘和培养优秀科普创作人才,提高科普创作水平,扩大科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促进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传播。现举办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方向
1、地球科学相关知识普及
地球的历史、演化及组成,地质事件,矿物,岩石,地震,遥感,地下水,古生物,海水的运动,海底地形,构造和运动。
2、国土资源和应急知识类
极端天气和地震、地质、水旱、海洋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避险。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治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节能降碳,环境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
3、战略性新型产业
碳达峰碳中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宜居地球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成果。先进制造技术,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地、深海探测,新能源技术,量子科技,重大技术设备攻关,人工智能技术,网络空间安全。
4、科学人物及科学家精神类
围绕地质科学家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西迁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探月精神、新时代北斗精神等,挖掘支撑基础研究发展的中国特色创新生态的内涵,大力弘扬追求真理、永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广泛宣传基础研究等科技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三、参赛内容
1.科普视频类
适合网络宣传的视频,包括纪录片、微电影、短视频、动画、动漫等。充分研究和运用高新技术开展科普视频创作与推广,将科技传播前沿理念、科普表达技巧、科技成果可视化实践、科普作品创作方法等融会贯通,科技知识含量高,有较强观赏性。
(一)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2.作品须为原创(非原创内容占比≤10%,AI生成素材需标注出处、工具及占比);时长不少于5分钟。视频应由片头、正片和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制作规格为高清横屏(画面比例16∶9),格式为MP4(H.264编码)、MOV等主流媒体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或3840*2160(4K优先)。
3. 作品中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有严谨的学科知识支撑。
4. 内容表达通俗易懂,逻辑清晰,表现生动,制作精良,有助于启发和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便于公众理解和接受。
5.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
6. 申报作品应有制作方案、完整的创作脚本,明确相关技术指标。
(二)考核指标
作品能够有效提升公众科普认知度,能够在特定区域或目标群体中形成良好传播效果,项目执行期内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和科普类网站以及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最终实现单体视频类作品累积播放量不低于3万次。
(三)执行期限和经费额度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
本年支持5项,每项资助1万元。
2.科普图书类
原创科普图书或以图像与文字结合的方式创作的漫画、手绘等科普绘本,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形式诠释科学问题、科学现象、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挖掘背后的科学人文价值,融入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一)申报要求
1. 作品要图文并茂,文字表达清晰流畅、通俗易懂,图片和文字相互呼应、相得益彰,有助于启发、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技术。
2. 已与出版单位签订意向性出版协议。
3. 项目需要已完成目录和70%以上的初步创作书稿。
4. 图书选题在科普专题研究范畴,不属于学术著作、教辅书、汇编手册等非科普类图书。
(二)考核指标
1. 项目执行期内图书正式出版发行,丛书应为成套作品全部出版发行。
2. 作品能够满足特定群体的科普需求,在地方科普活动或平台进行推广传播。
(三)执行期限和经费额度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本年支持3项,每项资助6万元。
3.科普实验项目
(一)申报要求
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推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开展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科学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和科学素养,助力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科学实验展演将参赛视频(包含实验展演视频和代表队介绍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
(二)执行期限和经费额度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本年支持3项,每项资助0.3万元。
4.科普活动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举办不限对象、不限人数、不限场地的科普创新实践活动。线下科普活动确定其科学性、教育性、适用性、安全性、趣味性、创新性的六大原则。活动结束后,推送多方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二)执行期限和经费额度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本年支持10项,每项资助0.2万元。
四、参赛说明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科普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具有科学性、知识性、创新性、实用性、准确性、艺术性、趣味性等,相关知识点需有可信任科学来源,做到概念清晰、逻辑严谨、导向正确。
2.申报个人或团队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科普作品第一作者,原则上为在校教职工。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并具备完成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具有原创性,保证拥有申报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若发现抄袭,取消申报资格。如作品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须同意授权我校拥有获资助作品的使用权及转许可权,在公益性科普宣传和公益性科学教育中,对科普作品所涉文本、字体、图片、图形、音频和视频资料等内容进行展播、摘编、汇编和出版。须配合参加我校举办的科普活动。
五、时间安排
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章(扫描)后,于2026年1月20日下午16:00前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作者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东区教学综合楼B1604,PDF版发邮箱:562905439@qq.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科普作品创作项目—图书类/视频类/科普实验项目/科普活动项目—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一璇,殷 茵
联系方式:027-6788504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发展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协会
地球科学科普研究与创作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