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04点击:

各学院、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本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聚焦深海深空深地、脑机接口、长江大保护、合成生物、光电芯片等重点领域(具体领域方向见附件)。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对于无研发机构、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将不予受理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近3年内)、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技术创新计划主要面向省内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申报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必须有省内企业参与,作为项目共同研发、成果转化的主体。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鼓励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

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且研发费用≥50万元。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三年最高值为准。

4.强化自筹经费投入占比。项目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

5.鼓励项目申请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持开展科普活动,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为企业负责人(企业研发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60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近3年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优先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实施省级技术创新计划,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仅可牵头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年度申报数量与企业规模挂钩,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本年度可申报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本年度可申报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本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资助额度及实施期限

1.重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5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资金总额不予调整,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2.项目实施期为2年。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技术创新计划坚持以“用”为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做大做强“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其中重大科技项目须依托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或由企业牵头申报,强调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侧重国内外“首发”“首创”“首款”,将实行“军令状”制度,采取“下游考核上游、应用考核技术、整体考核部件、市场考核产品”的项目评价机制,打造代表国家水平、体现湖北优势、引领未来发展的“61020”科技创新成果。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指南所列研究内容和目标为项目考核时需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切实落实廉政要求,严禁“打招呼”“做工作”。

3.同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多类计划支持,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在各级(国家、省、市)、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同一填报法人主体(高校为学院)填报同一研究方向的项目,只能择优推荐一项(脑机接口专项除外)。

5.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项目研究的,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科研人员申报有关项目。科学技术发展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11017:00前: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及项目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评审及公示后,按照科技厅申报要求推荐申报项目至科学技术发展院。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正文+附件合并一个文档)发送至科学技术发展院邮箱:fanping@cug.edu.cn,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院章)提交至科学技术发展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南望山校区东教楼B1603)。根据科技厅限项要求,请确保本单位推荐同一研究方向的项目,只能择优推荐一项(脑机接口专项除外)

2025年1111-1117日:科学技术发展院组织项目评审,并将拟推荐的项目公示。

2025年1119-1122: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登录”用户类型),进入办事大厅版块,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将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项目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平台系统(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五、联系方式

(一)校内咨询,范萍 许南茜 027-67885043

)政策咨询

1.资源配置处,027-87135857

2.前沿技术与重大任务处,027-8713875

3.农业科技处,027-87135803

4.社会发展科技处,027-87135835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027-87135733

附件12025年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支持重点方向

附件2:2025年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二级单位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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