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资助项目的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通知邮件后,登录到基金委项目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填报,用户组选择“项目负责人”。
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预算制》(附件1、附件2),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填报指南(附件4)、《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
一、正文填写要求如下: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C类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无修改意见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缩减研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
(1) 研究方向;
(2) 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 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 年度研究计划。
4. 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二、预算制项目编报预算填写要求:
1、请勿删除预算说明书中的填表说明文字。
2、按照批准金额填写,预算表中的金额应与预算说明书中的一致。
3、有合作单位的,务必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直接经费情况、外拨资金预算等进行必要说明;根据预算及时与合作研究单位签定合同(未签定合同无法外拨经费)(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协议 合同模板。)
4、批准金额与申请金额一致的,经费预算按申请书填写即可;批准金额比申请金额减少的,各分项预算略减即可。后续预算调整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办理(设备费不能调增)。
三、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电子版计划书系统提交学校审核阶段
8月28日——9月2日,项目负责人在基金委信息系统中填报《计划书》生成PDF后,提交基金委项目信息系统;各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登陆基金委信息系统进行初审。
9月3日——9月4日,学校进行线上集中审核与退改。
9月5日,计划书电子版在系统内提交基金委。
2、电子版计划书基金委审核退改阶段
9月5日——9月12日,基金委对计划书进行审核,如计划书在系统内被退回,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务必于9月11日中午前报科发院进行复审提交。
3、纸质计划书报送阶段
9月12日——9月19日,计划书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材料提交二级单位。
《计划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最后附上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均签字,日期填写提交当天日期,有合作单位的提前盖章,境外参与人无法亲笔签名的附知情同意函。
《申请书》一式一份,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均签字,日期填写2025年3月20日,合作单位提前盖章,境外参与人无法亲笔签名的附知情同意函)。
打印要求A4纸双面打印(纸质文件内容与版本号应与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规范装订侧面订2颗钉。
各二级单位于9月19日前统一报纸质版计划书及申请书。
四、联系方式
各学部联系方式: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栏目查询。
科发院基金办联系电话:67885043
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科联系电话:6788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