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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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11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大辐射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不断扩大社科普及工作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省社科联决定2024年继续加大对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创建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创建要求

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的创建应坚持政治合格、特色鲜明、服务群众的正确导向。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力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服务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提升全民人文素养”中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二)突出文化传播。紧紧围绕讲好湖北故事、传播湖北声音、展示湖北形象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突出加强湖北风格、风貌和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和时代精神的集中挖掘和推广普及。

(三)突出为民服务。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深入开展社科普及“六进”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社科知识大众化普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的社科普及意识,并把社科普及纳入整体工作规划。

(二)申报单位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教育传播阵地,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有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开展的相关活动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引导作用。

(三)申报单位自觉接受省、市、县(区)社科联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能积极参与“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周”、“荆楚社科讲坛”等品牌创建活动,能够高质量完成各级社科联安排的相关社科普及工作任务。

(四)申报单位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社科普及活动经费的条件,有必要的经费用于社科普及工作。

(五)部(委)属高校、省属高校、军队院校、省委党校、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等,直接向省社科联申报;市(州)所属的学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社科类社会组织、教育文化机构、企业、基层单位等,向所在市(州)社科联或主管单位申请,由市(州)社科联或主管单位推荐,经省社科联考察和命名。

(六)各市(州)社科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具有典型性、特色性、代表性的单位申报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三、申报安排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详细填写《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cugzhanghua@cug.edu.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如“**(单位)2024年社科普及基地申报材料.doc”。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交人文社科办公室(B1604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0786

电子邮件cugzhanghua@cug.edu.cn

附件: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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