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24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推进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武汉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武汉市科协决定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均可申报武汉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开放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2.具有公共科普服务功能的区域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科普设施设备形式多样,包括展品、展板、说明牌以及多媒体等,并根据本单位最新科研、重大科技工程成果、国内外科技前沿发展以及经典科学技术知识,及时更新扩展内容。

3.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本单位科教资源,能够提供团队预约科普服务(包括外出服务)。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4.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培育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思维和工程思维,宣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意义,涵养优良学风。

5.以本单位特色优势科技资源为基础,承接科普研学、社会实践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6.利用本单位特色优质科教资源,开发多种形式的高质量原创科普图文、视频、书籍、课程等科普资源,并利用各种媒体广为传播。

7.有公共科普服务联络人或负责人,参与本基地科普工作的科研人员不少于5人。每年开展专兼职科普人员业务交流或培训不少于1次。

8.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或专项科普经费,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本单位个人绩效考评或表彰奖励范围。

9.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二年。

(三)申报截至时间

拟申报的单位,请于20226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交至东区教学综合楼B1604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茵、何清吟

联系方式:027-67885042、yinyin@cug.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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