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

关于组织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19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和提交材料时间要求

根据基金委要求,提交电子版计划书、报送纸质时间节点为:

1.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计划数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提交,学校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2.如果计划书被基金委退回,要求负责人在10月29日前完成再次提交工作。

3.科发院要统一安排纸质材料中的学校公章、部门签章等程序,故项目负责人需于11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交给科研秘书,纸质材料包括:

(1)1份完整的申请书(双面打印、负责人和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境外人员无法签名的附知情函),学校存档用。

(2)2份计划书(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申请书的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负责人和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境外人员无法签名的附知情函)

(3)纸质材料中的学校公章、部门签章由科发院统一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也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

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拨付经费等处理。

 二、计划书的审核流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流程图

1、学校审核提交给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审核工作。

2、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3、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部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

计划书共有四种状态:“未提交”、“等待依托单位审核”、“基金委未审核”、“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如果计划书的状态是“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就表明计划书通过科学部审核。

三、计划书填报注意事项

(一)经费预算编制

  1、经费包干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资助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经费预算制

  除经费包干制项目外,如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等类型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按照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有关要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填报时,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

(二)正文部分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等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提纲撰写。

四、纸质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纸质件并检查无误后于2021年11月2日前交到科发院科技事务中心,教学综合楼B座1613室。

咨询:科技事务中心 ****5043

科发院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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