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教科技委【2020】4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
1.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于10月20日前联系科发院奖励办进行申报登记,请将附件中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发至1669436265@qq.com。
2.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拟推荐项目组于10月25日--11月20日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在11月13日前交至科研院,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委。
三、具体要求
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校内联系人:殷老师,67885042。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