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9﹞29号)要求,现将我校拟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0至5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茵
电话:027-67885042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