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各学院、有关单位:
l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2018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鄂质监标函〔2018〕66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8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l 各单位申报省级地方标准立项要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围绕国土资源工作中心,结合本部门、行业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标准项目计划。
l 二、2018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包括: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湖北省地方标准拟修订项目计划。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各单位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经所在单位上级部门同意,报送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列入计划统一向省质监局申报。
l 三、2018年省级地方标准项目实行分期分批申报,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标准项目申报方式、申报材料、评审方式严格按照鄂质监标函〔2018〕66号文执行。
l 联系人及电话:刘岚,027—86656061。
l 电子邮箱:liulan606@163.com。
附件: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