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人才类项目填报结题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的规定,拟对中央高校基金人才类资助项目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地大校办字〔2011〕45号)(附件1)进行,考核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需结题的中央高校人才类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采取项目类别自评和学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编写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结题模版请见附件2)、如实填报项目结题绩效评估表(摇篮、腾飞项目请填写附件3和附件4,新青项目只需填写附件4)。新青项目评估以学院意见为主;摇篮、腾飞项目评估将由科发院组织专家评委以会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新青填写:《人才类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1份,《人才类项目结题绩效评估汇总表》1份;
摇篮、腾飞项目填写:《人才类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1份,《人才类项目结题绩效评估表》1份,《人才类项目结题绩效评估汇总表》1份。
请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盖章,交科发院备案。
2.摇篮、腾飞项目请准备汇报答辩PPT文档,汇报时间为6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答辩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成果、学术创新思路、团队建设情况等。答辩时间预定为12月中旬。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请各单位汇总后总文件夹以单位名命名。单位总文件夹内包括:Excel表1个(人才类项目绩效评估汇总表);文件夹1(摇篮、腾飞项目结题绩效评估表);文件夹2(摇篮腾飞答辩PPT)。
4.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11月30日下午5:00前由单位统一提交。理工类项目纸质材料请送至行政楼404,电子文档发至1062858651@qq.com;人文类项目纸质材料请送至行政楼406,电子文档发至kyc013@cug.edu.cn。已经领取了项目档案的,要求将项目档案一并报送。
希望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题报告和绩效评估表的编写与提交。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理工类项目联系人:刘强 67880787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李想姣 67880786
科发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