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27点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5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三份。

2. 各组织推荐单位应负责对申请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3.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

1.由于是限额申报,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于10月25日之前到科发院成果办领取指标,先到先得。

2.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3.在2015年11月15日以后产生的成果可在2016年度进行申报。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67885042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科发院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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