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的要求,现将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年(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工作总结报告(初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5年4月12日至2015年4月16日止。
公示地点:科学技术发展院公告栏(行政楼4楼)
公示方式:报告打印稿
如对公示材料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科学技术发展院基地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04)
联系人刘征,联系电话67880787,电子邮箱kyc@cug.edu.cn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