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资助期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各项准备工作,规范项目研究成果、经费管理,保障结题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项目计划书中项目结束时间为2026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对照项目研究内容查看完成情况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研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对照项目计划书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结果,系统梳理收集结题成果材料。
结题成果报告填报严格执行以下规范:(1)严禁将待发表、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的论文,非项目本人及参与者成果、与本项目无关成果、早于项目资助起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原文作为结题报告正文内容。(2)已发表成果(含专利),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必须规范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信息与项目批准号;若本基金为主要资助渠道,需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标注置于第一顺序。(3)妥善保管项目全部原始实验、调研等实施记录,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留存,以备基金委监督审查。
项目负责人要对照计划书,统筹推进研究实施、人才培养、学术合作交流等各项任务,项目整体进度滞后的要加快实施,保障按期结题。
(二)全面梳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1)经费进度管理。项目负责人全面梳理经费到账、合作单位外拨资金拨付、留校及外拨经费的执行进度情况。截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结束时间),项目经费使用执行率原则上不低于70%,经费使用执行率=支出总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统计需合并合作单位全部收支数据。
(2)经费支出管理。严格遵循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原则,结合科研实际合理安排支出,坚决杜绝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拨付资金、巧立名目列支无关经费。结余资金占比超过30%的,为学校重点关注项目,在结题报告中需详细说明结余形成原因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3)决算时间管理。基金项目结题决算数据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请各位负责人结合学校财务年度决算工作时间,提前规划报账,避免年末集中报销延误结题。
(4)预算调剂管理。依据国科金财函〔2021〕23号文件规定,设备费调剂权限下放依托单位,除设备费以外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下放项目负责人。
仅业务费、劳务费之间调剂: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自主调剂预算及财务额度;
涉及设备费预算调整:设备费仅能调减,项目负责人如需调减,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设备费预算及财务额度调剂申请。项目实际开支与计划书预算不一致的,要确认已完成预算调剂流程,并在结题报告中说明调整情况,避免项目账表不一致等情况。
(5)绩效支出管理。绩效支出请根据项目科研进展、人员实际贡献,在资助期内据实发放。预算制项目资助期满后,间接经费结余仅限直接费用列支,不允许再发放绩效。包干制项目资助期满后,结余经费仅限直接费用列支,不允许再发放绩效,请各项目把控绩效发放时间。
(6)经费支出应合法、合理、合规,如项目负责人发现有支出不合理情况,请在资助期内及时处理,资助期满后将无法办理相关的调整和退款。不允许列支范围详见学校财资部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负面清单”》。https://mp.weixin.qq.com/s/y7IvvHOZxUpW7BsZZ2ZL3g?scene=1&click_id=1003855769
(7)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新政策通知,按最新正式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作单位资金管理
存在合作单位的项目,务必按照任务书及时完成合作单位经费转拨,强化对外拨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合作单位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项目合同约定,合理规范有序使用。如合作经费存在不合理支出,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合作单位项目成员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处理。
三、二级单位管理职责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基金项目结题管理工作,在科研管理系统查询“计划结项日期”为2026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经费执行情况,督促提醒项目负责人落实结题筹备工作,协助解决项目负责人遇到的问题。
四、联系方式
科发院基金办联系电话:67885043
财资部科研经费管理科联系电话:67885169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咨询。
附件: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