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履约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承担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系统与登录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办理验收事宜:
202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登录系统 https://kjt.hubei.gov.cn/jhsb/main/index.jsp
2024年及以后立项项目:登录系统 https://kjt.hubei.gov.cn/jhgl/pmshb/home.html
采用“个人登录”后点击“科技报告”和“项目验收”栏目,在线提交验收申请。
二、验收对象与时限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通知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对照自查承担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
(一)已逾期项目: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验收申请至学校审核。
(二)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项目执行期满前6个月至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在线完成验收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依托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并报送验收评议资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执行期限,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验收。
(三)项目延期:预计项目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到期前至少60日提出延期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查盖章并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备案后方可延期验收,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三、验收流程
(一)撰写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科技报告。科技报告是项目验收的必备要件。科技报告审核通过时间一般约为7—14天。因本月底验收截止,请务必提前提交并主动联系科技厅科技报告审核部门(咨询电话:87833443)加快审核,以免延误验收。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编号下达后方可在线提交验收材料。
(二)办理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从学校财务系统打印项目明细账,填写决算表并到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省级财政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须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三)提交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上传全部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验收自评表、执行情况报告、科技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等。项目负责人应对填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请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准确、简洁填报,不得将无关资料堆砌上报。无需报送纸质版。
(四)联系学校审核。验收材料上传完成后,务必及时联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进行在线审核。
(五)省科技厅组织核查。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受托机构或依托单位实施验收评议。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验收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真实、准确、及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二)对于形式审查退回需补充完善资料的验收项目,后续补交时限为3个月,逾期未补充完善的,将直接纳入验收评议,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三)项目因不可抗力或科研探索失败未能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但开展了实质性研发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且经费使用合规的,可申请项目总结;对无实质性进展且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应及时予以终止,经审查复核后收回相应财政经费。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由推荐单位审查并经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后予以备案管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督促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方式:2997705773@qq.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