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 中国发明协会 《关于2025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5]6号)要求,现将我校作为完成单位参与申报 “发明创业奖”创新奖的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超出期限或无确凿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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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