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

关于调整、增补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2-14点击:

各学院、二级单位:

按湖北省科技厅《关于调整、增补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做好完善奖励专家库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及建议,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3.具备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放宽至75岁(1950年1月1日后出生)。

4.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科技发展水平。

5.没有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全职在湖北省内工作。

在推荐专家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二、工作程序

(一)专家填报个人信息。

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和准确,特别是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学科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必填信息,信息不完善的将不再纳入省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

专家登录方式:专家本人通过电脑网页打开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平台(电脑版网址:https://kjt.hubei.gov.cn/jl/),点击“奖励评审”,选择“评审专家”登录;或者通过手机直接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平台(手机版网址:https://kjt.hubei.gov.cn/jl/toLogin.dataInfc)。账号为本人手机号,凭验证码登录。

(二)二级单位组织推荐。

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报、调整和推荐工作。

1.通知。请各二级单位通知各有关专家进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2.调整。

如存在不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不适合承担评审工作、已退休或专家本人主动退出专家库等情况,填写具体退出原因,并填写附件1。

若库内登记的手机号现在不用了,提醒专家用新手机号直接获取验证码形式登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工作,此类情况需要删除原手机号的填写记录,汇总后填写附件2。

3.推荐。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且自愿入库的所有专家,并填报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提提醒符合条件且自愿入库的专家于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增补更新工作。若经省奖励办检查发现不完整或存在虚假信息情况的,不再纳入省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

2. 我办按现有数据库整理了各二级单位现有在库专家数据,请各二级单位督促库内专家尽快进系统完善信息,并鼓励未入库教授新申请入库。

3. 附件1、2、3请二级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于2025年2月26日前报科学技术发展院成果与奖励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5042

电子邮箱:1669436265@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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