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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新型智库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28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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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各高校院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建强省新型智库,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咨询决策作用,根据《湖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启动2022年智库课题研究工作。具体如下:

一、课题概况

2022年省新型智库研究课题首批共45个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30个,以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形式发布;一般课题15个,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形式发布。

二、组织形式

(一)重点课题(30项)

1.课题申报。即日起发布《2022年省新型智库重点课题指南》。重点课题面向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11家省新型智库发布,智库所在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周。

2.集中评审。省社科规划办复核申报材料后,围绕课题组织集中评审和集体研究,公示后确认立项名单。

3.课题立项。立项后颁发课题立项书,组织智库培训,签订研究协议。

4.研究与结项。各课题组应在课题下达后一个月内组织开题,省社科规划办和联络单位共同参与讨论。各课题组应及时向省社科规划办反馈研究进展。原则上,重点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起不超过一年,期间至少要求发表2篇《智库成果要报》,提交1份不低于8万字的总报告,至少要获得1个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1个省直部门采纳。对于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办法》规定处理,对严重逾期的课题组撤销立项。

(二)一般课题(15项)

1.组织投稿。即日起发布《2022年省新型智库一般课题指南》。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社科理论界发布,以《智库成果要报》为平台持续征集投稿。投稿无研究资格限制,不组织专项申报,不设截止时间。

2.成果发表。研究成果按照《智库成果要报》编发程序审核编发。

3.课题立项。按照《办法》规定,凡是在《智库成果要报》上刊发研究成果并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直部门采纳的,对投稿团队给予1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期资助项目)。

4.补充说明。非省新型智库单位可以参与重点课题研究。研究形式和立项要求与一般课题相同。

三、具体要求

1.重点课题申报人需提交《2022年湖北省新型智库暨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计划书》。

2.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要做好此次省新型智库课题申报组织工作,及时向省社科规划办提交重点课题申报材料以及《2022年湖北省新型智库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

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材料于2022314日前报省社科规划办王黎黎,联系电话02787231709

附件:1.2022年省新型智库重点课题指南

    2.2022年省新型智库一般课题指南

3.2022年湖北省新型智库暨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计划书

4.2022年湖北省新型智库课题申报材料汇总表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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