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下同)获准立项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在研的2008年以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不包括特别委托项目)必须于2010年9月28日前交结题材料送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办(行政楼504),逾期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2、结项材料包括2份《结题审批书》、4份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复印件等)和1份《成果要报》稿件(含电子版)。
联系方式:李想姣 67880786kyc013@cug.edu.cn
科技处
2010年9月3日
附:《结题审批书》 点击下载此文件